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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3/10/13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德宏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十四五”(2021—2025年)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德宏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是推进健康德宏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全州各族人民健康水平的关键时期。根据《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德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德宏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十三五”主要成效

德宏,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中缅经济走廊门户枢纽、国家首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是中缅开放合作的主通道、核心区。“十三五”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州委、州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推进健康德宏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促跨越,这五年成为我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最好、最快,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

1.公共卫生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全州通过世卫组织(WHO)消除疟疾认证,未出现鼠疫、霍乱、登革热等重点传染病死亡病例;率先在全国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面对复杂严峻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全州上下以“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和“镇守边关、视死如归”的精神,斩断传播链,救治感染者,牢牢守住“零死亡、零外溢”底线,为全国全省抗疫大局作出积极贡献。全州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县市覆盖率达90%以上;2020年,全州人均期望寿命为71.40岁,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由2015年的38.82/10万、8.80‰、11.65‰下降至2020年的0、4.89‰和6.97‰。

2.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大幅增加。5年来,全州卫生健康系统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03亿元,是“十二五”期间的3.11倍;投入基础建设资金11.60亿元,实施卫生健康基层设施建设项目91个,竣工65个,建成面积12.92万平方米。2020年底,全州有医疗卫生机构564个,开放病床10000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759人。与2015年相比,全州卫生健康支出从14.07亿元增加到33.35亿元,增长137.03%;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开放床位数由5.08张增加到7.60张、卫生技术人员数由5.36名增加到8.18名、执业(助理)医师由1.82名增加到2.71名、注册护士由1.72名增加到3.47名。

3.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顶层设计更加科学规范。形成了《“健康德宏2030”规划纲要》《德宏州“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德宏州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一纲要、一规划、一决定”的顶层设计,配套出台相关专项规划和重要制度文件,基本搭建起全州深化医改主体框架。二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州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5县市人民医院巩固提升二级甲等并通过省级提质达标验收,盈江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保健院;7家医院胸痛中心通过国家基层版验收,4家医院卒中中心和瑞丽市人民医院创伤中心通过国家验收,7家医院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省级验收,13所基层机构达到省级甲级基本标准、1所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9个基层慢病管理中心和14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达到验收标准。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落实。以孕产妇、儿童、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等为重点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3.27%、94.5%,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7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6%。四是医疗服务持续改善。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着力改善医疗服务,群众看病就医体验显著提升,住院患者满意度逐年提高。

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拓展。10所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做到区域、机构、政策三个“全覆盖”,全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落实补偿机制,破除了实行60余年的“以药补医”机制。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城乡群众看病就医更加公平可及。整合城乡医保、完善大病保险、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全州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州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府办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两票制”政策落地实施,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健全。

5.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成效显著。一是统筹打好省外、境外新冠疫情输入阻击战。第一时间对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和防控方案,进入防控态势,全力做好省外输入病例救治;快速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全面加强救治能力和发热门诊建设,核酸单检能力由1080管/日提升到26400管/日,可转换床位、重症床位增加;成功处置了瑞丽“9·12”“11·09”“11·27”境外输入疫情,全力阻断疫情向州外扩散,筑牢祖国西南安全屏障。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2017年6月1日《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艾滋病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为我州开展艾滋病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2019 年,全州艾滋病病人发现率91%、治疗率91.4%、治疗病人有效率96.8%,在全省率先实现“三个90%”艾滋病防治目标,也是当年全省唯一实现目标州市;全州艾滋病新发感染率、病人病死率持续下降,病人生存质量明显提高。三是重点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有效处置登革热暴发疫情,未出现死亡病例;消除疟疾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接受世卫组织考核认证;瑞丽、陇川、盈江、梁河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省级考核验收;全州继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肺结核患病人群得到规范治疗,狂犬病综合防控措施得到加强,发病率持续下降。四是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取得实效。依托艾滋病、蚊媒病毒性疾病等合作项目,建立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在人员培训、病人救治、物资等方面为缅方提供援助,实现了关口前移,屏障外移。五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全州卫生应急队伍装备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成功处置了“11·20”境外边民涌入、“12·04”芒市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6.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得到快速提升。州委、州政府推动建立有利于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了扶持中医(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优先发展以傣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发展战略。州第二人民医院转型设置为州中医医院,盈江县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及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标准化建设评估验收,瑞丽市、陇川县新设置中医傣医医院,梁河县中医院加快建设。州和县市综合医院、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开展中医药服务,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馆(中医药服务示范区),设立傣医门诊30个。定向培养中医类别本科生163名(傣医50名),引进中医人才176名,2000多人次参加中医类骨干医师、全科医师、临床技术技能、“能西会中”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培训,62人参加傣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建成国家级重点专科培育单位1个、省级重点专科3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1个、分中心1个;组织开展傣医药发掘整理研究、中医药资源普查等工作,认定“一技之长”民族民间医师33人,9人(傣医1人)通过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注册管理;组织两批13名医师及17名传承人开展民族医药传承活动。对40项民族医药诊疗服务进行定价,推进11项傣医药诊疗技术纳入全省医保支付保障范围。

7.健康扶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全面落实“四重保障”措施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和一单式结算”便民措施,大力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与2017年相比,2020年确诊建档立卡大病患者增加1291人,救治率提高3.23个百分点,治愈率提高10.04个百分点。二是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地方看病”。截至2020年,5县市人民医院、48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3个村卫生室达到云南省脱贫成果巩固要求和贫困村退出标准。三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好病”。截至2020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救治71313人次,累计入院26480人,县域内救治率从2018年的90.65%增加到2020年的95.72%,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医占比从2018年32.03%上升到2020年61.9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90.4%,2516户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全部脱贫。

8.全民健康提升工程有效实施。一是聚焦重要健康影响因素和重点人群,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芒市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实施重大慢病防治行动,所有医疗机构开展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工作。二是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社区健康素养干预行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教育引导群众合理膳食、戒烟限酒,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三是深入开展新时期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创建工作,全州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通过省级命名卫生乡镇18个、卫生村135个。四是稳步推进老龄事业与大健康产业发展,落实惠老优待政策,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健康产业招商引资项目36个,省外实际到位资金14.08亿元。

9.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十二五”的7.4‰上升到7.53‰,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107—108。落实国家、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惠及165056人(户)/次,发放奖扶资金6782万元。关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落实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 75.7万人次承保计划生育意外伤害险;筹措资金314.28万元,实施幸福工程、计划生育帮扶、暖心家园等项目15个,惠及44160人。

10.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助推发展。五年来,累计下达卫生健康系统带编考核选优招聘岗位854个,招聘到岗681人(研究生23人);下达事业单位招考岗位439个,招录到岗329名,县市岗位占53.6%。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373名,164名毕业生已按照协议分配到乡镇卫生院并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与德宏职业学院联合开展三年制中专农村医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工作,633名毕业生走上村医岗位,在校培养161名。出台《德宏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全州离岗老村医按600元/年标准兑现补助。

(二)存在问题

三医联动紧密度不高。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成效不明显,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尚需完善,病人向县级以上医院流动趋势并未减弱,合理的就医秩序尚未真正形成。

基层服务能力薄弱。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分布不合理并存,先进医疗技术、优秀医疗人才稀少且基本集中在州级医院;州级医疗的“优”仍未体现,带动基层发展的作用还待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待遇不高,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突出、设备设施不足,发展基础不牢。

中医(民族医)药发展不理想。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基础薄弱,缺乏龙头引领,人才缺口较大,临床骨干紧缺,后备力量不足,特色优势不突出,以傣医为主的民族医药发展不理想;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种类少、应用率低,中药饮片使用比例不高。

母婴安全仍面临较大挑战。全州存在大量外籍妇女和流动妇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较低,给全州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带来较大挑战;经产妇和高龄产妇占比增高,孕产妇死亡率下行逐渐进入平台期。两个救治中心不够规范、救治能力需大力提升。

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严峻。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大;登革热疫情连续多年爆发,疟疾输入性疫情引起再传播风险高;巩固“三个90%”防艾目标任务艰巨;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防护物资和应急医疗物资储备需不断提高。

卫生信息化建设力度不够。卫生健康信息基础设施较差,投入不足、标准不统一、运行经费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匮乏、人员培训不到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程度不一,机构间尚未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

卫生健康队伍建设需加强。机构改革后,卫生健康职能职责增加,服务方式和领域拓宽,管理型人才缺乏,服务创新、改革推进动力不足;医疗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难、培养慢,服务能力提升慢。

(三)“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为国家战略,把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进一步凸显了卫生健康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把卫生健康工作作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国之大者”,牢牢扛起政治责任。社会各界对“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健康中国、健康德宏的愿景目标更加期待,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了前所未有的社会环境。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战略机遇,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提供重要契机。健康云南行动、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为推进卫生健康工作提供更有力度抓手。德宏处于共建“一带一路”和加快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重要节点,加快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必将为推动全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机遇。

2.挑战。医疗卫生依然是当前我州社会事业发展中的主要短板。近年来,我州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乏力,医疗卫生公共投入面临新考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老年医学、康复医疗等领域将面临巨大压力;生育政策调整,将加剧儿科、妇幼保健、生殖健康等领域的供需矛盾;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不断升高,重大传染病尚未完全控制,突发新传染病和输入性传染病对全州存在潜在威胁;503.8公里边境线上面临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多点、多链、多源、隐匿输入和传播的考验,落实“外方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大,跨境公共健康平台建设滞后,医疗卫生队伍数量和救治能力难以应对较大规模疫情。康复医学、精神卫生、老年医学、儿童医学、重症医学等专科能力较弱,中医药服务特色优势发挥不充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核心能力不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改革创新,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医防融合,更加注重质量优先、均衡发展,全方位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线,全方位提高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各族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努力把德宏建设得更安全、更美丽、更富饶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强化政府、社会和个人维护健康的责任,共筑健康环境与社会。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不动摇,坚持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松劲,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重要位置,推动卫生健康优质资源扩容下沉、存量资源加速提质,全方位提高面向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水平。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构建新发展格局,使健康服务贯穿全程、惠及全民。加强边境一线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提升对外交流合作和医疗服务的实力。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上取得突破,全面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现代化治理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全社会参与。贯彻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方针,落实政府统筹协调的责任,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促进卫生与健康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优势更加显现;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更加深化,城乡环境更加健康宜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医疗卫生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不断改善,覆盖全生命周期全方位的健康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服务便捷性显著提高,县域内就诊率巩固在90%以上;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平急结合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指挥更加有力、反应更加灵敏、干预更加精准、救治更加高效。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童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水平指标达到或优于全省水平,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力争降至全省平均水平,全州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州和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健全组织体系,提升机构、人员、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升专业、专项能力,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健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职责,结合推进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社区)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推进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完善城乡社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治理能力。

2.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强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防控职责,健全医疗机构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新发传染病预警机制和协同流调机制。全州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强化医院公共卫生职能,并纳入属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哨点(诊室)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对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内感染控制、病原微生物检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管理能力建设。

3.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按照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模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方参与的重大传染病治理体系,完善应急指挥体制,健全应急预案,坚持依法防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压实“四方责任”,完善常态化和应急处置各环节工作流程,完善社区治理。加强鼠疫、霍乱、新冠病毒感染、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防控,建立灵敏可靠的监测预警体系,完善监测哨点布局,及时监测预警。加大登革热防控力度,遏制登革热本地疫情扩散蔓延和暴发流行。持续落实疟疾防治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巩固全州消除疟疾成效。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法制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三个90%”防艾目标和“两个消除”成果,继续保持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在2%以下和全州艾滋病疫情下降趋势。持续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策略,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状态,人群碘营养总体保持适宜水平。保持消除克山病危害目标,在病区落实综合防治措施,降低致病风险。落实饮水型氟中毒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控制饮水型氟中毒危害,强化病区改水工程后期管理,减少致病因素危害。持续推进遏制结核病行动,提高结核病实验室快速诊断能力,继续加大重点人群、重点地区肺结核患者发现力度和耐药筛查力度,推进耐药结核病规范诊治,拓展短程化疗和患者关怀服务。到2025年,全州肺结核发病率降至55/10万以下。

4.提升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提级建设州疾控中心和瑞丽市疾控中心,按照国门疾控要求建设盈江县、陇川县疾控中心,整体搬迁芒市疾控中心,梁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仪器装备达到同级国家A类标准。完成州和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疾控中心各3个P2+实验室、1个百级洁净实验室,芒市疾控中心1个P2+实验室、1个百级洁净实验室,梁河县疾控中心建设2个P2+实验室改造建设。按照日单检瑞丽市达到3万份、其他3个边境县市本级达到2万份、全州达到15万份的目标提升全州核酸检测能力。扩充核酸检测人员力量,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做到人员力量和检测设备相匹配。加强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按照需求为德宏州人民医院、德宏州中医医院、5县市人民医院、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瑞丽方舱医院、芒市人民医院各配备CT、车载移动 CT、ECOMO、负压救护车,改造提升新冠病毒感染集中救治医院瑞丽市中医傣医医院,建设方舱医院。完善分级、分层、分流、中西医协同的传染病救治网络,提升传染病集中救治能力。

5.提升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原则,以制度建设为根本、技术培训为平台、实战检验为手段,不断强化组织管理机制,完善卫生应急培训体系,着力提升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方案。强化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做好各级实验室等级认定,规范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严格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确认与备案。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督导与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扎实推进院内感染、医废处理、实验标本管理。完善与海关、边防、外事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联防联控机制,逐步拓展跨境联防联控范围,加大对毗邻缅甸地区的技术支持、援助力度,守住国门公共卫生安全。

(二)构建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

1.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结合中国(云南)自贸区德宏片区建设规划和德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目标、存在的短板,全面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水平。重点考虑和推进州人民医院西院区、州传染病医院、瑞丽市传染病医院和州中医医院特色中医建设项目,瑞丽和陇川国门医院、5县市人民医院、中医傣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州及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项目,持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2.巩固提升提质达标和创等成果。紧盯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方向,巩固提升州人民医院三甲医院创建成果,推进州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创三级甲等保健院,盈江县人民医院、瑞丽市人民医院创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巩固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提质达标、五大中心建设成果;做好“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一中心一站”建设和优质服务基层行等级评审工作,到2025年,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5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50%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心脑血管救治站,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人次占比明显提高;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提升医疗服务、基本公卫、健康管理水平。落实好三级医院对口帮扶5县市人民医院工作任务,争取国内大型三甲医院支持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重点建设妇产科、儿科、肿瘤科等学科。

3.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资源统筹布局,推动州人民医院西院区、临床医学分中心、重点专科建设等,共建辐射南亚东南亚区域医疗中心,打造区域医疗高地,带动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坚定不移强县域,促进优质资源提质扩容,补齐县域专科服务短板,重点提升县级医院肿瘤、心脑血管、感染性疾病等诊疗能力。加强儿科、麻醉、精神等薄弱专科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五大中心”全覆盖。

4.加强重点专科建设。统筹州内现有医疗资源,重点培植州人民医院和5个县市人民医院重点学科,到2025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建成14个、达到40个。在中医医院培育省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和中医急诊科。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儿童保健、妇女保健、儿童营养指导专科建设,鼓励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1个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特色科室。

5.优化医疗服务内涵。深入开展优质医院内涵建设,精细化管理,引导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预约诊疗,畅通预约渠道;持续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智慧医院建设为抓手推进改善医疗服务重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多学科诊疗、分娩镇痛和日间手术试点的评估,制定五大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将公立医院开展便民惠民和群众、社会的满意度测评,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目标。开展并落实优质护理,持续推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6.完善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到2025年,建成与全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主导、覆盖城乡、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州、县两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院前医疗急救人才队伍长足发展,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公众急救技能广泛普及,全社会关心支持急救事业发展的氛围基本形成。

7.强化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做好重点技术、关键环节的精细化、标准化管理,促进州、县两级医疗服务质量同质化、标准化发展。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基础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控制不合理费用为重点的内审制度,规范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媒体和公民对其服务进行公开、公正监督。

8.完善血液供应保障机制。继续提高人口献血率,无偿献血人次数和献血量增长水平与医疗服务需求增长水平相适应,到2025年,人口献血率达到15‰。开展血液安全风险监测,健全血液质量控制和改进体系,推进临床合理用血。强化血液资源的保障。

9.支持发展优质社会办医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同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以合资、品牌合作等方式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集团,提供规范化、一站式高端医疗服务,建立“医、学、研、康、养”一体的全生命周期高端医疗保健服务。

(三)加快中医(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1.健全中医药服务网络。推进州中医医院创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推动州民族医药研究所建设,建成结构体系完善、人才队伍健全、功能服务标准的民族医药研究机构。持续加强盈江、瑞丽、陇川、梁河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力争50%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到建设标准。强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中医馆和服务内涵建设,四项指标达标。推动州、县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建成标准的中医(民族医)药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康复(护理)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民族医以备案管理形式开展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服务,持续规范民间民族医诊疗服务。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管理模式、人才培养模式。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成1个及以上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申报建设3个省级重点专科、特色重点专科。提高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门诊诊疗服务能力。实施州级传承创新工程和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广中医诊疗优势病种。到2025年,力争新推广使用40个中医治疗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实现部分病种同质化、规范化水平。推进多种中医方法综合应用的治疗模式,推行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模式。

3.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同中心建设,支持州中医医院、州人民医院建成省级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搭建州县中西医协同协作服务网络。提升中医康复能力建设,到2025年,州中医医院建设并争创省级中医康复示范基地,县市中医医院100%设置中医康复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中医特色康复服务,全州推广应用30项左右的中西医结合康复方案。州中医医院建成州级“治未病”诊疗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县市中医医院规范设置“治未病”科,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设立“治未病”科室,提供规范的“治未病”服务。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结合,探索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三位一体的中医健康保障模式。

4.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加强民族医药文化展示馆建设,开展以傣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大力挖掘民间民族医药文献及民族医药文化,持续推进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和民族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民族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运用,推进民族医药师承、“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等民间民族医药传承、发展、考试考核和注册聘用管理。加快推进以傣医药为主的民族医药院内制剂研发,加强中药(民族药)材种植资源保护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加强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大力培育和推广具有德宏特色的道地药材,发展优质中药材加工生产。做好中医经民族医药对外交流和“南北民族医药论坛”,推进德宏民族医药融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传统医药文化交流与传承保护平台,打造德宏民族医药名片。

5.发挥中医药在构建公共卫生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学科和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哨点、诊室或发热门诊;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研究与实践,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健康管理服务,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及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

(四)深入推进健康德宏行动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机构建设,健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将爱国卫生运动与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紧密结合,融入基层治理。巩固提升“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成果,按照“灭死角、建机制、标准化、智慧化”要求,充分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建成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建设健康人居环境。开展国家卫生县城(城市)提标升级工作,贯彻落实《德宏州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深入持久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到2025年,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省级卫生村比例达到80%。

2.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统筹解决好专业人员不足问题,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全面推进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主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程,倡导健康的公共卫生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乡镇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素养知识,增强公民健康意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常态化营养健康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加大预防食源性疾病尤其是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力度。推进国民营养计划,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加强合理膳食主要指标监测,开展营养指导员培训,创建示范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到2025年,每万人至少配备1名营养指导员,居民合理膳食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

3.全面加强健康风险监测。持续开展空气污染物、公共场所环境健康危害因素、城乡饮用水监测和农村环境卫生监测。加强病媒生物监测。扩大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覆盖面。持续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教育,增加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数量。到2025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乡镇、街道覆盖率达100%。开展铁皮石斛、灵芝、天麻等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工作。加强伤害监测网络建设,完善伤害监测体系,扩大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提高伤害哨点监测及死亡监测质量。

4.提升慢性病综合服务。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到2025年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至少达2个。加强全人群死因监测工作,建立连续的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制度,2025年肿瘤随访登记和心血管疾病报告工作实现县市全覆盖,实现重点慢性病发病、患病、死亡和危险因素信息实时更新,定期发布慢性病有关监测信息。加强慢性病患者早筛查、早诊断、早发现,继续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18岁以上高危人群开展糖尿病筛查,实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报告制度,逐步开展高危人群干预指导,推进防癌体检和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健康体检,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70%以上,全州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至15%以下。

5.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开展德宏州居民心理健康素养、失眠症、焦虑、抑郁和老年痴呆等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全州心理健康情况,构建心理服务体系,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完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公立医院设置精神科门诊和住院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设精神心理门诊,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科诊所。加强精神卫生疑难危重患者、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精神卫生的诊治能力。依托有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组建心理救援专业队伍,提升精神科领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心理康复与心理疏导能力。到2025年,精神科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更加优化,专科服务能力提升,全州精神科医师数量达到4.0名/10万人,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达到82.5%。

6.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县域内医疗定点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一单式”便民惠民政策,将病人住院时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对象调整为农村低收入人口,对经基层首诊县级转诊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继续执行州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持续做好大病专项救治。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持续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常住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4种慢病患者,做到“应签尽签”,规范管理率达到90%。到2025年,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脱贫地区乡镇卫生院和行政村卫生室完成标准化建设,全州脱贫地区居民健康素养总体水平上升5个百分点以上。

(五)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

1.提升妇幼健康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德宏州妇幼保健院创三级乙等保健院,盈江县妇幼保健院巩固提升二级甲等保健院水平,芒市、陇川县妇幼保健院创二级甲等保健院,瑞丽市、梁河县妇幼保健院达云南省二级妇幼保健院能力标准。完善州、县、乡、村四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以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为载体的急救转诊网络建设,持续提升产儿科安全质量,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重大疾病防治,提高妇女和儿童健康管理水平。优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扩大产前筛查覆盖面,开展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全州建设1个产前诊断机构,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分中心和1个听力诊断分中心,1个儿童早期发展教育示范基地。全面推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消除认证工作,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完善符合德宏实际的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全州通过“三病”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到2025年,婚检率、产前筛查率、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分别达到80%、80%和98%。加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全覆盖。

2.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积极生育政策,出台我州生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推动适度生育水平。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州级建立1个托育综合服务指导中心,县级至少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加强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引导青少年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面向学校的传染病防控、食品及饮用水卫生、心理健康服务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加强青少年近视、营养相关疾病等监测和干预。

 3.加强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格局。全州职业卫生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职业病防治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实施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政府职业健康监管责任,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州级能诊断、县级能体检、就近能治疗。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依法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按要求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全州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下降。

4.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病预防和早期干预,构建失能老人照护体系,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提升老年医疗服务能力。健全老年健康服务网络,构建“预防、治疗、照护”三位一体的老年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开展老年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到2025 年,全州70%以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通过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等方式协助老年人跨越卫生健康服务数字鸿沟。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完善相关医疗保险等制度,协同优化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规划布局,发展智慧医养结合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深入推广福建三明医改经验。深入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改革合力,持续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落实药品耗材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到2025年,全州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达到70%,国家和省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500个。

2.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坚持“强基层,建高地,优服务,保健康”基本原则和“强县、活乡、稳村”理念,加快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全面落实县域内紧密型医共体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工作。引导医共体内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2022年全州5县市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5年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趋于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形成,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真正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

3.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合理制定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落实岗位管理制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落实“两个允许”,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强化患者需求导向,建设特色鲜明的医院文化。力争通过5年努力,实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的“三个转变、三个提高”。

4.健全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强化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加强药品短缺风险预警,完善短缺药品管理制度,做好短缺药品预警、处置、信息报告和储备管理。积极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激励医疗机构合理使用、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将配备使用集采中选药品纳入合理用药考核。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师队伍建设,建立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医师约谈等制度,发挥药师对临床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作用,在县域医共体内积极探索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规范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重点药物监控制度,促进药物合理应用。

5.加快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提升卫生健康综合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信用+综合监管”,推动行业监管向综合化、精细化、智能化发展。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统筹协调工作制度、综合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制度。加大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执法车辆、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和防护装备、执法取证工具等配备。以医疗卫生机构为重点,全面推行非接触在线监管。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七)提升健康服务业发展能力

1.优化发展政策环境。在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10%的前提下,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放开特需医疗服务价格。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支持社会办医连锁化、集团化发展。落实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制。

2.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多元健康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有效增加妇幼健康、0—3岁婴幼儿托育、老年健康等领域的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支持专业医学影像和病理中心、医学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康复医疗中心、高端护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机构发展。

3.促进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健康与养生深度融合,推动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建设,打造集“医、药、学、康、养、旅、智”为一体的健康产业综合体。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围绕慢性病预防、运动康复、健康促进等,促进高原体育与健康融合。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信息服务,推进数字医疗与虚拟现实、5G、三维重建、3D 打印等新兴技术有机融合应用。促进金融与健康融合,开发与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丰富健康保险服务。

(八)扩大卫生对外交流合作

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加强与缅甸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提升德宏医疗卫生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加快建设德宏国际诊疗保健中心,为周边国家提供高质量的医疗保健服务。积极开展对缅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深入推进澜沧江—湄公河跨境传染病联防联控合作。拓展与缅甸北部各省邦医疗合作,探索建立涉外医疗服务合作模式。持续推进“光明行”等国际公益医疗活动。加大中医药交流合作;逐步建立对缅卫生技术人员交流机制。为把德宏建设成为新时代沿边开发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的重要国际陆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关键节点和中缅经济走廊的门户枢纽提供健康服务。

(九)夯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动能

1.全面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

实施执业(助理)医师增量提质计划。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全科(含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快推进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实施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程,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加大执业(助理)医师培养力度,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3.32人。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使用制度,合理配置编制资源,重点用于补充执业医师。强化人员统筹使用,推行“县管乡用”,健全医疗卫生人才“下沉、流动、共享”的用人机制。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畅通人才培养引进渠道。落实高层次、急需紧缺卫生人才考核招聘政策;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建立“候鸟”人才引进平台。注重本土人才培养,鼓励进修学习和新技术推广,培养本土医学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积极创造申报条件,力争入选人才项目;组织实施“德宏名医”项目,每年认定20名在医疗卫生一线工作,医疗技术水平居全州前列的名医。

实施“拴心留人计划”。对到基层服务的卫生人才给予特殊政策。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探索实行县管乡用、县乡村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建立绩效考核激励向基层倾斜的机制,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健全完善精准帮扶的对口支援制度,实行精准帮扶,团队帮扶,为受援单位解决医疗急需,突破薄弱环节,带出技术团队,新增服务项目。

2.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实行绩效工资动态管理。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和医疗质量服务监管。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取消公立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经费总支出的比例限制,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动态核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公共卫生人员待遇,缩小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实际收入的差距,稳定公共卫生队伍。建立公共卫生机构保障和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允许有条件的公共卫生机构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人员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疗卫生人才倾斜。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多点执业或从事其他超额劳动获取合规报酬。

3.全面提升数字化健康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和智慧医院建设,有效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等线上便捷服务。到 2025 年,全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信息逐步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二级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 3 级和 4 级及以上。支持公立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规范互联网诊疗运营模式,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保报销范围。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实施并利用好德宏医疗影像云平台,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推行一部手机管健康工作,以身份证号码为主索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二维码,实现就诊、医保结算、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一码通”,打造“掌上”医疗健康服务新生态。加强信息和网络安全防护,推进重要系统密码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组织实施“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大规划实施力度,确保“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如期实现。建立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大健康格局,落实好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县市要将本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考核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卫生健康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协商机制,推动卫生健康各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基层公共服务资源的整合,营造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和财政支持的良好环境。

(二)加强投入保障。切实履行政府投入责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长效机制,维护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筑牢卫生健康网底。政府新增卫生健康投入优先用于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落实符合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妇幼保健院等专科医院及特殊岗位的投入倾斜政策。完善合理分担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提高政府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三)加强监测评估。整合利用现有统计监测信息系统,完善规划实施的监测和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实施效果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时效性。按期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加强评估结果的公开和应用,增强规划执行的约束性,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完善宣传机制,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营造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大环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健康知识,增强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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