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玉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20〕1号)和《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已审核通过2023年第三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医疗机构,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程序,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本通知及《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窗口办理备案登记。
二、各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请有关医疗机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应专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如发现不按要求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0775-2827020,
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科:0775-2335706。
市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委窗口:0775-2828066,地址:玉林市玉州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生健康委窗口。
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第三批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备案名单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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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类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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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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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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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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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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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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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柱内镜诊疗技术(三、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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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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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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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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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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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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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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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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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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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核准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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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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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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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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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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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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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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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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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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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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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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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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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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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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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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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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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牙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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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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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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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理由及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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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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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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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登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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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书
本单位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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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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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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