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濂溪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濂溪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为统筹推进“健康濂溪”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动我区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九府办〔2022〕9号)、《濂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大幅提升,全区基本建立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融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至“十三五”末,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4.76‰,孕产妇死亡率0.5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婴儿死亡率1.1‰,新生儿死亡率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2.3%,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8.5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2.29%,区域内就诊率76%,贫困人口区域内就诊率8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85%,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完成。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要求的第一个五年,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承上启下的五年。“十四五”时期是濂溪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节点,是推动濂溪区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节点。“十四五”期间,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卫生健康总体资源不足,优质资源总量相对缺乏,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加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越来越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迫在眉睫,健康资源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与健康领域改革需要统筹发展。
1. 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依然不足。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优质资源短缺,区级医院“高精尖优”发展不强,“医共体”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基层服务能力仍然薄弱,社会办医专科特色不突出,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有差距。
2. 公卫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还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医防融合机制不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公卫人员人少质弱,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形势依然严峻。
3.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综合监管和绩效考核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等制度还需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尚需完善。
4. 老龄健康服务面临新的挑战。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了挑战,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给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供给带来巨大压力,需要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 卫生健康人才仍然十分短缺。医疗机构临床等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精神专科、肿瘤科、心血管科等专业人才十分短缺,紧缺重点专科发展不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濂溪”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全力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 坚持健康优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健康濂溪行动,不断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发展的地位。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鼓励优生优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稳定发展。
3. 坚持深化改革。突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等引领支撑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
4. 坚持统筹发展。加强政府主导,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以项目促发展,补齐短板弱项,改革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形成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国民健康素养显著提升,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性、领域性资源差异明显缩小,发展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主要卫生资源指标持续强化。
——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效率不断优化,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人民对健康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健康服务模式有效转变。医疗机构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全覆盖,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一体化、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初步形成。
——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 提升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加强各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推进公共卫生能力建设。重点提升区级疾控中心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优化技术人员结构,充实流调溯源、医学检测、信息技术、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救治能力建设。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全面提升区级医院救治能力。
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强化对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制度。
2. 加强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传染病疫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等应急培训覆盖率100%,每年开展应急综合演练1次以上;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与标准符合率100%,完好率100%;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效、规范处置率100%。到2023年底,按照不低于每万人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建设。
3. 统筹兼顾抓好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共同做好重大疾病联防联控,不断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农业、公安、宣传、交通、民政、财政等多部门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人禽流感防治、新冠肺炎防治、学校传染病防治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4. 防治并举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病及高风险人群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对健康危害。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
5. 加强血吸虫和地方病防治。突出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共同做好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2024年全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切实做到查灭螺、人群查治病、家畜查治病、封洲禁牧巡查、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境内流动人口查治七同步。加强血防机构与实验室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和部门合作,建立以村为单位的钉螺孳生环境数据库,为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充实重点实验室装备,提高监测和防治工作水平。
6. 源头治理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维持重点职业病监测区级全覆盖、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区级全覆盖。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树立健康意识,强化法律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劳动过程防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暑降温措施,规范特殊作业模式。提供健康防护设施,落实项目防护、健康监护、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做好监测评价。
第二节 提高健康素养
1.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一步完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深化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扩大健康促进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快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等创建工作。到2025年,我区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进一步普及,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把健康融入所有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影响健康的社会、环境等因素得到进一步改善;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低于23.3%。
2.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规定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推广“签约式”服务模式,落实家庭医生负责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实现“服务有记录、取酬有依据”。到2025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需求人群。
3.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树立“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新风尚,推动全社会践行健康强国理念。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重点加强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再利用,促进全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不断深化卫生乡镇创建,深入推进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达30%,省级卫生乡镇达100%,省级卫生村达90%。
4. 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研判。及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卫生防护设施,降低以“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危害,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减少疾病传播途径,提升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形成全民参与健康治理、群防群控传染病的良好社会局面。
第三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 推动急危重症救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以五大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区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和新型传染病救治服务体系。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置,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
2. 推动区级综合能力提升。依托区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开展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底,区二级医院创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达到2个以上。
3.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帮扶工作考核和帮扶效果评估,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大区级财政投入,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到2025年,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的乡(社区)、村(站)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积极争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个乡镇卫生院均达到国家“优质基层服务行”活动基本标准。
4. 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病、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相关疾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总结推广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规范医疗机构视光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推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做好军民融合、征兵体检、戒毒医疗、防聋治聋等工作。
5. 推动社会力量办医。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医疗服务领域。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老年人医疗服务及临终关怀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医疗机构。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
第四节 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1. 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建设濂溪区中医医院。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年底,区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并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
2.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师。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遴选1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推进热敏灸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达到1个以上。
第五节 妇幼健康服务
1.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97%以上。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会诊和救治网络。加强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有1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落实母婴安全工作措施,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全面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支持新生儿两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纳入免费筛查及救治政策。
2. 保障妇幼健康。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落实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一站式”服务建设,巩固完善免费婚检,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到2025年底,实现助产机构均为产前筛查机构,为全区孕产妇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新生儿先天结构性畸形,遗传代谢病、功能性疾病免费救助项目。实现14岁女生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项目,促进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大力推行母乳喂养,开展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指导,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范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到2025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逐步扩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范围,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第六节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
1. 促进家庭健康发展。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引导群众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开展文明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的家庭典型。促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2. 建立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对全员人口信息质量进行逻辑分析,基本实现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提升全员人口信息质量。
3. 促进老年人健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慢病管理、中医药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需求,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有效改善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降低失能风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4. 完善优生优育保障体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扎实做好各项管理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探索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优生优育指导中心覆盖率达到30%以上,“向日葵亲子小屋”覆盖率达25%以上。
5. 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到2025年,力争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每千人托位数达到8个。鼓励通过社会资本新建、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具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6. 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特别扶助、奖励扶助、阳光助学、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进社保等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特别扶助标准,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1.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切实加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注重卫生健康科技成果的转化、吸收、提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卫生健康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医教协同工作,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远程医学教育管理体系,提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传承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2. 提升科技创新和重点学科建设能力。开展重大慢性病防治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的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学科建设工作,优化重点学科结构布局,差异化发展临床重点专科,加大建设妇产科、儿科、康复等短缺、薄弱学科。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卫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科技水平和临床技能为目的,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临床和公共卫生急需的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提高基层防治水平。
第八节 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
1. 推进智慧医疗。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智慧化程度,实现诊疗服务全流程闭环覆盖。建立健全医院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以临床文档数据库为核心的医院数据中心,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汇聚和治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加快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数据融合应用,推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共享,促进居民健康信息从纸质过渡到电子化。
2. 推进智慧服务。全面开展电子健康码(卡)普及和应用。利用“健康九江APP”和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服务入口实现电子健康码(卡)申领,实现挂号、排队、就诊、收费、检验、检查、取药、住院、体检等全流程识读应用电子健康码(卡)做到一卡通用。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推广面向患者端的医疗数据共享应用,不断提升医院智慧服务水平。鼓励二级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评审和医院智慧服务应用评价工作。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
3. 推进智慧管理。二级以上医院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做好医院之间管理系统建设架构设计,建立具备业务运行、绩效考核、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后勤能耗、廉洁风险防控等医院运营管理平台。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拓展智慧管理创新应用,使用面向管理者的医院运营趋势智能化预测,切实为管理者提供客观的决策依据,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逐步建成医疗、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智慧医院系统。通过市、县(区)平台共建,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综合管理、便民服务等业务应用在不同层级上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第九节 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1. 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卫生健康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 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行政权责清单,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 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切实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切实抓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建设和衔接落实。加强取消的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完善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
3. 开展持久普法教育。将普法教育纳入常态化的持久性工作,不断培育全行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4. 加强卫健综合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建立比较完备的卫健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推进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使用卫健综合监督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与国家卫健监督执法信息无缝连接。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全行业尤其是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卫健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
第十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 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完善医保总额控制和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就医,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全区区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2. 完善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深化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和方式方法,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3. 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科学规划、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部署,有序推进全区“医共体”建设,以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为突破,整合一定区域的人员编制、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医保资源等,建立综合协调利用机制,确保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人才作用发挥更加良好、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
4.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机构业务收入除去医疗成本及规定的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发放)要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新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不断探索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
5. 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切实把职工的职业素质、工作责任、业务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作为职工收入分配的重要参数。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机构考核应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考核范围。将落实医改任务情况列入医院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
第四章 规划实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推进健康濂溪的高度,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把统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规划的协调推进机制,区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医保、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理推进规划的实施。
2. 强化要素保障。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卫生健康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区财政、发改、卫健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的投入,持续化解卫生健康系统债务风险,解决发展难、运行难的问题。
3. 强化监督评估。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扎实有序推进规划,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统筹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
《濂溪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濂溪区“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
为统筹推进“健康濂溪”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推动我区卫生与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九府办〔2022〕9号)、《濂溪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卫生健康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大幅提升,全区基本建立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融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体系。至“十三五”末,全区人口自然增长率4.76‰,孕产妇死亡率0.5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婴儿死亡率1.1‰,新生儿死亡率零,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2.3%,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8.5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2.29%,区域内就诊率76%,贫困人口区域内就诊率88%,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9.85%,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完成。
第二节 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要求的第一个五年,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承上启下的五年。“十四五”时期是濂溪区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节点,是推动濂溪区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的重要节点。“十四五”期间,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卫生健康总体资源不足,优质资源总量相对缺乏,卫生健康服务供给压力、公共卫生安全治理难度持续加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越来越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迫在眉睫,健康资源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与健康领域改革需要统筹发展。
1. 优质医疗服务资源依然不足。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优质资源短缺,区级医院“高精尖优”发展不强,“医共体”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基层服务能力仍然薄弱,社会办医专科特色不突出,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有差距。
2. 公卫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短板。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还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医防融合机制不健全,基层医疗机构公卫人员人少质弱,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形势依然严峻。
3.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综合监管和绩效考核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等制度还需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尚需完善。
4. 老龄健康服务面临新的挑战。随着老龄化进程加快,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了挑战,对于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的刚性需求日益增加,给医疗卫生资源和服务供给带来巨大压力,需要加快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5. 卫生健康人才仍然十分短缺。医疗机构临床等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重症医学科、妇产科、儿科、精神专科、肿瘤科、心血管科等专业人才十分短缺,紧缺重点专科发展不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旋律,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全面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濂溪”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建设,全力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领域、全过程,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2. 坚持健康优先。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深入推进健康濂溪行动,不断提升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发展的地位。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鼓励优生优育,促进人口长期均衡稳定发展。
3. 坚持深化改革。突出优化资源配置。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等引领支撑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效益。
4. 坚持统筹发展。加强政府主导,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以项目促发展,补齐短板弱项,改革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形成大卫生、大健康格局,全面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国民健康素养显著提升,身体素质明显增强。
——健康服务体系协调发展。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区域性、领域性资源差异明显缩小,发展空间布局得到优化,主要卫生资源指标持续强化。
——健康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服务效率不断优化,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人民对健康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
——健康服务模式有效转变。医疗机构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全覆盖,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完善,以人的健康为中心的一体化、全过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初步形成。
——适度生育水平得到保持。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和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较为完善,生育治理能力全面提高。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1. 提升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加强各乡镇卫生院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推进公共卫生能力建设。重点提升区级疾控中心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置,满足现场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需要,优化技术人员结构,充实流调溯源、医学检测、信息技术、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处置专业人员。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强化公共卫生救治能力建设。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全面提升区级医院救治能力。
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加强公共卫生相关学科建设和后备人才培养。强化对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临床医生的流行病等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人员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制度。
2. 加强卫生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树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底线思维,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传染病疫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等应急培训覆盖率100%,每年开展应急综合演练1次以上;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与标准符合率100%,完好率100%;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及时、有效、规范处置率100%。到2023年底,按照不低于每万人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建设。
3. 统筹兼顾抓好重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共同做好重大疾病联防联控,不断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农业、公安、宣传、交通、民政、财政等多部门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人禽流感防治、新冠肺炎防治、学校传染病防治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4. 防治并举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巩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加强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病及高风险人群管理,努力控制和降低对健康危害。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服务管理和救治救助,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
5. 加强血吸虫和地方病防治。突出政府牵头、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共同做好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2024年全区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工作,切实做到查灭螺、人群查治病、家畜查治病、封洲禁牧巡查、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境内流动人口查治七同步。加强血防机构与实验室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血吸虫病疫情监测和部门合作,建立以村为单位的钉螺孳生环境数据库,为采取针对性预防控制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充实重点实验室装备,提高监测和防治工作水平。
6. 源头治理强化职业病防治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维持重点职业病监测区级全覆盖、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区级全覆盖。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树立健康意识,强化法律意识,督促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劳动过程防护,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防暑降温措施,规范特殊作业模式。提供健康防护设施,落实项目防护、健康监护、管理责任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做好监测评价。
第二节 提高健康素养
1.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进一步完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深化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扩大健康促进影响力和覆盖面。加快实施“国民营养计划”,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等创建工作。到2025年,我区居民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进一步普及,人民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能力有较大提升,把健康融入所有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健康促进区、学校、机关、企业、医院和健康社区、健康家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全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影响健康的社会、环境等因素得到进一步改善;15岁及以上人群烟草使用流行率低于23.3%。
2. 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不断丰富和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规定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推广“签约式”服务模式,落实家庭医生负责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实现“服务有记录、取酬有依据”。到2025年,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5%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需求人群。
3.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树立“讲文明、铸健康、守绿色、重环保”新风尚,推动全社会践行健康强国理念。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纳入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同步规划,完善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和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重点加强无烟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再利用,促进全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不断深化卫生乡镇创建,深入推进健康村镇和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到2025年,国家卫生乡镇达30%,省级卫生乡镇达100%,省级卫生村达90%。
4. 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机制。做好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评估和研判。及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完善卫生防护设施,降低以“四害”为主的病媒生物危害,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减少疾病传播途径,提升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形成全民参与健康治理、群防群控传染病的良好社会局面。
第三节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 推动急危重症救治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胸痛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五大中心建设,以五大中心建设为抓手,推进全区城乡一体、院前院内协同的急危重症救治网络体系和新型传染病救治服务体系。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备1辆救护车,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置,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
2. 推动区级综合能力提升。依托区级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开展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到2025年底,区二级医院创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成数量达到2个以上。
3. 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帮扶工作考核和帮扶效果评估,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加大区级财政投入,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养、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到2025年,建立起基本设施齐全的乡(社区)、村(站)基层卫生服务网络,积极争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7个乡镇卫生院均达到国家“优质基层服务行”活动基本标准。
4. 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精神病、传染病等公共卫生相关疾病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总结推广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经验。规范医疗机构视光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推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管理。做好军民融合、征兵体检、戒毒医疗、防聋治聋等工作。
5. 推动社会力量办医。引导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医疗服务领域。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老年人医疗服务及临终关怀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医疗机构。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
第四节 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1. 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建设濂溪区中医医院。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年底,区中医医院设立治未病中心(科),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并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
2. 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师。到2025年底,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遴选15%左右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推进热敏灸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达到1个以上。
第五节 妇幼健康服务
1. 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全覆盖,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97%以上。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建立完善的区域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转诊、会诊和救治网络。加强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有1家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1家危重症新生儿救治中心。落实母婴安全工作措施,全区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4/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5‰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5‰以下。全面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支持新生儿两病筛查(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纳入免费筛查及救治政策。
2. 保障妇幼健康。向孕产妇提供生育全过程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落实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一站式”服务建设,巩固完善免费婚检,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有效减少出生缺陷发生。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到2025年底,实现助产机构均为产前筛查机构,为全区孕产妇免费提供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新生儿先天结构性畸形,遗传代谢病、功能性疾病免费救助项目。实现14岁女生二价HPV疫苗免费接种。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项目,促进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大力推行母乳喂养,开展婴幼儿营养与喂养、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指导,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范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到2025年,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逐步扩大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覆盖范围,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
第六节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
1. 促进家庭健康发展。推进新型家庭文化建设,引导群众更加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开展文明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大力宣传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的家庭典型。促进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2. 建立人口监测体系。健全人口监测网络,建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基础信息核查,对全员人口信息质量进行逻辑分析,基本实现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提升全员人口信息质量。
3. 促进老年人健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广以慢病管理、中医药和老年营养运动干预为主的适宜技术,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需求,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有效改善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降低失能风险。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4. 完善优生优育保障体系。落实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扎实做好各项管理服务,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引导生育水平提升并稳定在合理区间。探索建立以优生优育指导中心为龙头、“向日葵亲子小屋”为基础的计生协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底,优生优育指导中心覆盖率达到30%以上,“向日葵亲子小屋”覆盖率达25%以上。
5. 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体系。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普惠性社区托育中心建设,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到2025年,力争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每千人托位数达到8个。鼓励通过社会资本新建、改建、扩建、联建一批具有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6. 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特别扶助、奖励扶助、阳光助学、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户进社保等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特别扶助标准,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第七节 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1.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大力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切实加强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注重卫生健康科技成果的转化、吸收、提升。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卫生健康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医教协同工作,改革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建立远程医学教育管理体系,提升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中医传承工程。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逐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2. 提升科技创新和重点学科建设能力。开展重大慢性病防治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的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学科建设工作,优化重点学科结构布局,差异化发展临床重点专科,加大建设妇产科、儿科、康复等短缺、薄弱学科。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卫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科技水平和临床技能为目的,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广临床和公共卫生急需的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提高基层防治水平。
第八节 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
1. 推进智慧医疗。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智慧化程度,实现诊疗服务全流程闭环覆盖。建立健全医院数据标准体系,建设以临床文档数据库为核心的医院数据中心,实现多源异构数据的采集、汇聚和治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加快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的数据融合应用,推动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数据共享,促进居民健康信息从纸质过渡到电子化。
2. 推进智慧服务。全面开展电子健康码(卡)普及和应用。利用“健康九江APP”和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服务入口实现电子健康码(卡)申领,实现挂号、排队、就诊、收费、检验、检查、取药、住院、体检等全流程识读应用电子健康码(卡)做到一卡通用。加快建立完善预约诊疗制。推广面向患者端的医疗数据共享应用,不断提升医院智慧服务水平。鼓励二级医院开展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评审和医院智慧服务应用评价工作。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发展。
3. 推进智慧管理。二级以上医院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做好医院之间管理系统建设架构设计,建立具备业务运行、绩效考核、财务管理、成本核算、后勤能耗、廉洁风险防控等医院运营管理平台。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拓展智慧管理创新应用,使用面向管理者的医院运营趋势智能化预测,切实为管理者提供客观的决策依据,提升医院现代化管理水平,逐步建成医疗、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智慧医院系统。通过市、县(区)平台共建,实现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综合管理、便民服务等业务应用在不同层级上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第九节 强化卫生健康法治建设
1. 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卫生健康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 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行政权责清单,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2. 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切实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切实抓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建设和衔接落实。加强取消的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完善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
3. 开展持久普法教育。将普法教育纳入常态化的持久性工作,不断培育全行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4. 加强卫健综合监督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职业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建立比较完备的卫健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推进综合监督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行使用卫健综合监督移动执法终端,实现与国家卫健监督执法信息无缝连接。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全行业尤其是重点领域监督。加强卫健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医药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
第十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 深化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分级诊疗,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核责任制,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机制,并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完善医保总额控制和差别化支付政策,引导群众科学理性就医,减少患者跨区域就医,全区区域内就诊率保持在90%以上。
2. 完善公立医院治理结构。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定位,坚持医防融合、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深化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进一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指标和方式方法,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3. 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科学规划、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和部署,有序推进全区“医共体”建设,以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为突破,整合一定区域的人员编制、医疗设备、基础设施、医保资源等,建立综合协调利用机制,确保区域内的医疗卫生人才作用发挥更加良好、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更加充分、医疗卫生服务更加优质。
4. 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机构业务收入除去医疗成本及规定的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绩效发放)要求,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逐步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新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不断探索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
5. 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切实把职工的职业素质、工作责任、业务能力、工作质量、服务水平、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核作为职工收入分配的重要参数。建立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医院考评机制。健全医院绩效评价体系,机构考核应涵盖社会效益、服务提供、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将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应急、健康促进与教育等纳入考核范围。将落实医改任务情况列入医院考核指标,强化医院和院长的主体责任。
第四章 规划实施
1. 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从推进健康濂溪的高度,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明确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把统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规划的协调推进机制,区卫健、发改、财政、人社、医保、民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合理推进规划的实施。
2. 强化要素保障。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卫生健康规划明确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实施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区财政、发改、卫健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的投入,持续化解卫生健康系统债务风险,解决发展难、运行难的问题。
3. 强化监督评估。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严格的规划执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提高监测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扎实有序推进规划,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统筹推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