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管委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局、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商务局、审计局、国资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4部门《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领 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3〕10号)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调整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粤卫医函〔2023〕46号)文件要求和机构设置职能,珠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以下简称联席工作机制)对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单位名单及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参照本通知调整区级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
联系人:雷文鑫、陈征,联系电话:0756-2128253 0756-2298795。
珠海市卫生健康局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珠海市公安局
珠海市财政局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审计局 珠海市国资委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17日
珠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
职责分工
一、联席工作机制职能
负责全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以下简称“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年度纠风工作要点;督促检查联席工作机制确定的重点工作的落实。重大问题向市政府请示、报告。
二、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及工作架构
联席工作机制由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共11个部门组成。
联席工作机制的领导机构为联席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市卫生健康局作为牵头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联席工作机制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联席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联席工作机制在市卫生健康局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联席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根据需要或按照领导同志要求,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召开例会前应当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
联席工作机制例会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纠风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纠风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督促、检查、指导并通报部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典型案例及重要信息;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部署、督导、检查年度重点纠风工作。
(二)联席工作机制例会审议年度纠风工作要点,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各成员单位应当积极参加联席工作机制的有关工作, 密切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工作机制的作用。
四、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
市卫生健康局为联席工作机制的牵头单位,负责纠风工作要点的制定,对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负责联席工作机制的日常工作;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负责配合开展驻珠高校附属医院纠风工作;推进完善驻珠高校附属医院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大力扶持医药产业;积极引导市内医药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国产药品、医用耗材的生产供给能力;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各区公安机关依法办理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发生的刑事案件;指导各区公安机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预算,保障联席工作机制工作正常开展所需必要经费;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商务局负责推动落实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审计局负责加强对医药企业生产、销售和医保定点医药机 构采购的审计监督;按程序移送行风问题线索;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国资委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其所监管的国有企业推进所属医药企业的行业纠风工作,指导督促相关医药企业完善内部纠风工作体系;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税务局负责对医药购销领域中发现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线索,组织部署开展检查;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相关稽查工作;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医药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查办工作;加强药品、医疗服务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依法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配合上级核查涉嫌垄断线索,引导行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督促落实监管法规;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医疗保障局按照相关管理权限,负责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关行为和医药费用的监督等;承担联席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
附件:珠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
席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附件
珠海市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
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名单
组 长:徐超龙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柴宏亮 市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程 鹏 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放达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章 革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正林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邓榜成 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 晖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 宇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余 波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肖钰娟 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络员: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张哲维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陈学友 市教育局体艺科二级主任科员
曾素菲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发展科科长
黄 宝 市公安局森林(食药环侦)分局食品药
品犯罪侦查大队二级警长
魏 丽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
鲍丽珊 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科长
华 翔 市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副科长
张艳娇 市国资委监督科科长
胡 蓉 市税务局稽查局案源组一级行政执法员
李 波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竞争科科长
刁志煌 市医保局基金监管法规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