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6号)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2010年版)》等有关规定,经过浑源恒岳民康医院申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审核,拟同意该院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技术(血液透析机8台,血滤机1台),现予以公示。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单位: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352-7933835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