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对昆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等12家医院进行了等级医院评审,结果已通过审议,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昆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昆山市第四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昆山市第六人民医院、昆山宗仁卿纪念医院、张家港健华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确定常熟市支塘人民医院、太仓市沙溪人民医院、太仓市浏河人民医院、苏州市吴中区尹山湖医院、苏州永鼎医院、苏州苏城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此公示发布后5日内,向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医政医管处;联系电话:65225224;传真:69291982;邮编:215002。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