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依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做好中医医院评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现将2023年11月16日经太原市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清徐县中医院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9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医院有何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说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要加盖公章。
受理部门: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管理科
电 话:0351-5625156
联 系 人:梁力伟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5号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