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号)、《关于印发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卫医发〔2019〕6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晋卫办医函〔2022〕57号)等有关规定,经过广灵县人民医院申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审核,拟同意该院备案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与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关节镜诊疗技术(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有关医疗机构应按照备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管理承担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备案公示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
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联系单位: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352-7933835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