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漳医保〔2021〕25号)和《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漳医保〔2021〕47号)要求,经申请对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审、现场评估、公示等程序,现将漳州市宝康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零售药店(详见附件)纳入拟签订医保定点协议名单。
附件:长泰分中心2021年12月符合定点资质的零售药店名单
漳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长泰分中心
2022年3月14日
附件
长泰分中心2021年12月符合定点资质的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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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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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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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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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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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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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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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宝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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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政兴路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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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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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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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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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长泰仁泰堂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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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建设南路225、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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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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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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