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5〕7号
州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5月19日印发了《凉山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5〕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大众知晓,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14号)文件精神,全省统一执行国家医保局《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停用32项原价格项目,整合为22项护理类价格项目,此次按规定制定我州整合后的护理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规定了护理类价格项目的使用说明,22项护理类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加收项、扩展项、计价单位、计价说明和凉山州公立医疗机构的政府指导价,并按全省统一要求对3项医疗服务项目内函进行修订;明确了执行对象为凉山州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要求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医疗服务价格主体责任,主动向患者做好沟通解释,并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价格信息公示等工作。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5年5月20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