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三级中医医院、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中医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和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省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和级别核定工作,经我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山西省中医院等9所中医医院等级评(复)审结论和吕梁市中医院等2所中医医院级别核定结论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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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