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3〕23号)的文件要求,朔州市医疗保障局、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朔州市医疗保障局 朔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朔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朔州市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朔双随机办〔2023〕23号)文件要求和市双随机办的工作部署,朔州市医疗保障局与朔州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3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按照省、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要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 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比例和频次
本次双随机抽查领域为对定点医药机构随机抽查检查。
抽查事项是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检查。
本次抽查参照市场监管部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A、B、C类定点医药机构按照3%的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库由医疗保障局牵头建立,共享至市市场监督部门,实施联合随机抽查。
(二) 抽查方式和抽查检查时间
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医疗保障部门通过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进行随机抽取,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同时,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可邀请纪检、监管部门到场监督“摇号”抽查程序。
本次抽查检查时间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市医疗保障局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医疗保障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信息、年报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开展检查。
(四)抽查结果应用
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依法及时把检查结果录入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实现向社会公示,同时把检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按照《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必须高度重视,以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一公开”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