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局聚焦中药饮片全国联采中选品种质量安全,印发《关于加强中药饮片联采中选企业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足国家药品质量保障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监管实际,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监督指导、严惩重处违法等三个方面对中药饮片联采中选企业监管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一是实施全过程质量管控。压实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覆盖中药材种植、采购、验收的全流程质控体系,强化季度风险排查与缺陷整改闭环管理,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二是构建精准化协同化监管机制。将中选品种纳入年度重点抽检目录,建立“常规抽检+风险抽检”双轨机制,对存在质量隐患产品实施靶向抽检;统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三年全覆盖”要求,制定远期与近期检查计划,确保检查质效;运用药品监管数据中心“涉企检查信息共享”模块,实现跨区域检查信息互通,避免多头重复检查。三是强化违法惩戒力度。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对主观恶意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进一步强化执法震慑,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下一步,省局将持续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推动监管重心向质量风险环节聚焦,通过动态调整监管策略、完善智慧监管手段、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等举措,构建中药饮片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为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