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赣中医药医政函〔2023〕10号)等文件要求,新余市卫生健康委组织萍乡市、宜春市、新余市三个设区市专家组成的二级中医院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1月14日至16日对分宜县中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院评审。专家组评审结论为:分宜县中医院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评审质量,现对分宜县中医院二级中医院评审结论进行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月24日18时前,以信函形式向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实名反映,并详细例举异议理由,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地址:新余市渝水区仰天岗中大道69号新余市文化中心广电大楼新余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科
邮编:338000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