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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信息来源:查看

为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云政办规﹝2021﹞1号)精神,州医疗保障局组织起草《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告内容:《文山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二、公告时间:2022年3月16日至3月27日。    

三、意见建议反馈及联系方式: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州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刘承文,电话(传真):2140231,邮箱:562647305@qq.com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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