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院评审办法》,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医院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现将评审拟定结论公示如下:
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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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审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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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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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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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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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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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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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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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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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齐贤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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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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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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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袍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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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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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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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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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精神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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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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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邦尔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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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乙等骨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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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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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16日到1月22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处室: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联系电话:0575-85088655
电子邮箱:difeng2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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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2000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