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2号)和《河池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西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材料受理、资料初审、现场勘验、组织评估、公示等流程,同意新增南宁市茂诚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环江洛阳医药商场、南宁市茂诚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环江金环医药商场、广西宝和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环江十三分店3家零售药店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