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2023 年)》评审标准,我委组织专家对市妇幼保健院申报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前置条件进行了审核。根据专家组意见,拟同意鄂州市妇幼保健院申请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询市妇幼保健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条件的情况。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从 2023 年 11 月1日至 2023 年 11 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27-6066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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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月 1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