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医保局严把“三关”, 拧紧“责任链”,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发挥基层定点医药机构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的“桥头堡”作用 。
一是严把“入口关”,严格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标准。明确定点申请条件及流程,即时受理、严格审核提交材料,成立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现场核查评估申请机构,书面告知评估结果,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协议机构名单,并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申请医保定点机构共18家,其中评估合格17家。
二是严把“监管关”,提升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监督效能。联合市卫健、市监、财政等部门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聚焦具体事项、薄弱环节,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23年度,域内“全覆盖”线上线下督查定点医药机构399家,依据医保协议追回医保基金共计184.79万元。
三是严把“质量关”,推进定点医药机构高效协同发展。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估机制,着力控制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扎实推进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政策、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落实,推动基层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能力提质增效。截至2023年底,我市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2家、纳入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2家,启动日间病床收治疾病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基层医疗机构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