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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安徽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乡村振兴局,省属各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文件精神,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推进县级医综合能力提升,现将《“十四五”时期安徽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王文强、温耀斌,联系电话:0551-65102031 、62998042, 电子邮箱:wstyzc@163.com;

省乡村振兴局产业指导处联系人:朱珠,联系电话:0551-62603590, 电子邮箱:sfpbcyzdc@126.com;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管理处联系人:徐法宝,联系电话:0551-62998098, 电子邮箱:ahszyyj@ 163.com。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4月5日         

 

“十四五”时期安徽省三级医院对口帮扶

县级医院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省关于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 接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等5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函〔2021〕262号)要求,以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为重点,以满足县域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持续深化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康中国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统筹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十四五”时期内保持健康脱贫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通过三级医院(支援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受援医院),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持续推动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通过对口帮扶,建强一批临床专科、带出一批骨干人才、填补一批技术空白、完善一批管理制度;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显著提高,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服务水平差距,建强分级诊疗体系的县域龙头,提升县级在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以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等的能力。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脱贫县有1所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力争90%的县(市)至少有一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新增一批县级三级医院,发挥县域医疗中心作用,为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县(市)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帮扶工作机制平稳转型,防止出现工作断档、力量弱化。

—— 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统筹协调医疗资源,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省级贫困县为重点,兼顾医疗服务能力薄弱县,结合实际,适当扩大范围,合理确定对口帮扶关系。做好政策、资金衔接,集中发挥各项目的作用和优势。

—— 需求导向、精准帮扶。以加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为重点,签订对口帮扶协议,明确可操作、能考核的量化指标。坚持问题和需求双导向,聚焦医疗服务中的难点问题,帮扶落实县级医院“县域龙头、城乡纽带”功能定位。

——分层分类、优质发展。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 管部门,下同)指导受援医院从县域医疗服务需求的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原则上三级综合医院支援县医院、三级中医医院支援县级中医医院,推动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 实施方案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见附件1),协调、指导相关三级医院与受援医院及其所在县级人民政府三方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明确对口帮扶目标、年度任务和量化考核指标,充分做好支援医院派驻人员的生活、工作和安全保障。

(二)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按照《安徽省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皖卫发〔2021〕23号)要求,支援医院要根据受援医院功能定位和建设发展实际,结合县域医疗服务需求,强化薄弱专科,打造优势专科,建设一批临床重点专科,加强紧缺人才和骨干人才培训,每年为受援医院培养至少3名临床骨干医师或医技人员。建强县级医院急诊急救中心,提升危急重症患者的抢救、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建立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促进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

(三)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通过对口帮扶,开展三级医院人才下沉、技术延伸,帮助受援医院结合实际需求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填补县级医院医疗技术和业务空白。以患者需求为中心,遴选一批新适宜技术,加强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运用适宜技术培训,每年推广应用临床适宜技术1-2项,突破薄弱环节,补齐医疗技术短板,不断充实医疗服务内容和项目。

(四)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支援医院帮助受援医院优化管理架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绩效评价与薪酬分配体系,提高医院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积极鼓励支援医院可采取委托 经营管理、组建医疗联合体等方式,由派驻人员担任受援县县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科室主任,建立紧密型城县医联体。结合我省当前医改工作,指导受援医院做好分级诊疗、医联体、临床路径、远程医疗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五)完善重大疫情防治体系。 支援医院要指导受援医院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规范发热门诊设置。加强业务培训,配齐配强院感管理专业队伍,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规范,加强县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强化医院感染防控管理工作,至少每半年为受援医院开展一次院感指导、培训,提高应对重大疫情处置能力。

(六)丰富对口帮扶形式。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三级医院 向县级医院派驻至少5名医院管理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其中包括1名院长或者副院长,每人连续驻点帮扶不少于6个月。双方医院要统筹安排,保证受援医院全年均有派驻人员驻点帮扶。多家三级医院共同帮扶一家受援医院的,由受援医院会同各支援医院共同协商、统筹规划,做好具体帮扶工作安排。“十四五”时期对口帮扶关系原则上保持稳定,结合“国家医疗队巡回医疗”“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项目,重点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省级贫困县帮扶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

(七)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支援医院与受援医院要建立远程医疗服务关系,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查房、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等医疗服务工作,通过远程医疗服务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和可及性,拓展远程医疗服务内涵,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

三、工作步骤

(一)2022 年3-4月。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乡村振兴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对口帮扶关系(见附件1),协调、指导相关受援医院、支援医院、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见附件2),并明确工作目标、年度任务等。双方医院在协议模板基础上,细化帮扶目标、时间节点、任务内容、责任科室、具体项目技术等,补充签订具体协议。2022年4月底前,以市为单位将对口帮扶协议书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2022 年5月 - 2025年12月 。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按照签订的协议内容,研究制定年度帮扶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帮扶工作任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指导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按照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落实工作任务,每年12月25 前开展成效评估,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并上报。各支援医院在本次 协议签订前已按本方案对口帮扶关系派驻帮扶的,纳入本年度工作统计。省卫生健康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对各单位对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支援医院、受援医院要充分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性,将对口帮扶县级医院作为重点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公益性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对口帮扶目标,推进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指导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协调县级人民政府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书。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就支援工作进展和情况要主动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积极协调本地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保障机制,争取地方财政支持,为对口帮扶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撑。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口帮扶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级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完善考核制度,细化考评机制,并纳入医院绩效考核管理。支援医院要保证每批次按照要求选派人员,并及时将每批次选派人员名单报送省卫生健康委。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并给予一定补贴。对口帮扶工作优秀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提拔任用、各项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受援医院要为派驻帮扶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引导、典型挖掘和经验推广,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积极营造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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