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1〕41号)要求,2023年,各县(市、区)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经二级医疗机构自评、顺庆区卫健局审核、市卫健委复核,拟认定南充卫校附属医院、南充东方医院为“南充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2023年10月1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书面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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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