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关于沧州市精神病医院拟增加执业地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4 信息来源:查看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沧州市精神病医院增加执业地点的申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要求,现对沧州市精神病医院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申请单位:沧州市精神病医院

执业地点:沧县捷地镇柳孟春村

拟增加执业地点:运河区解放中路福鑫大厦西头二层楼101、102

本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如有异议,请向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7-2175206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24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