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10月21日受理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4年10月21日起对拟注销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国药集团四川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0280953;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2栋12层1号;法定代表人:周邓;企业负责人:李飞;经营范围:生物制品(限诊断药品)、化学药制剂(限诊断药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