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问题线索。
一、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假诊疗、虚构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定点零售药店通过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职业骗保人通过协助非参保人员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院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参保人通过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方式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二、医保基金审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违规审批设立医疗机构、开设药店;医疗机构超编制设立床位、违规购置大型医疗设备,非法行医、超范围执业;公立医疗机构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将医务人员薪酬与药品、检查、化验等收入挂钩;地方挤占挪用医保基金,财政供养单位医保费缴纳不到位;第三方经办机构违法违规等问题。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问题线索举报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反映问题线索需明确反映对象、发生时间、相关问题,并请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安康市卫生与健康委员会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和合法权益,坚决认真查处问题线索。
举报电话、邮箱及邮寄地址如下:
(一)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7:30);
(二)举报电话:0915-8883800(市医保局)
0915-8992380(市卫健委)
(三)举报邮箱:akybjfjk@163.com(市医保局)
akwszxzz@163.com(市卫健委)
注:邮件主题请注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举报”
(四)举报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D栋2楼(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安康市高新区花园大道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D栋3楼(安康市卫生与健康委员)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
安康市卫生与健康委员
202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