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30 信息来源:查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6号)文件精神,将符合规定的院内制剂、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目录(2024版)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明确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的目录范围,规范了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的医保支付管理工作,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是明确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品规、数量。

    二是明确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中药饮片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三是明确了对前期已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但未纳入《目录》的品种,设置过渡期,2026年12月31日前医保基金按照新调整比例继续支付。

    五、关键词诠释

    “甲类药品”是指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六、机构解读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咨询电话:0531-68966771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