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28号)
按照《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要求,现就我区2家药品经营企业委托第三方药品物流企业开展药品储存和配送业务备案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委托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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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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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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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托企业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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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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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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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普德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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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区工业园区镇江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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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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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真武路200号物流中心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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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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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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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时代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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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昌都市昌都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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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安徽省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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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宿松路3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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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和诊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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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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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