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政策,我们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湄潭县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湄潭县湄江街道浙大南路129号湄潭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邮编:564100)。来信请注明“《湄潭县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mtxjsj4221140@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
湄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