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市属市管各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5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江苏省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目录(2017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分级管理作进一步要求,详情见附件。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