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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09 信息来源:查看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省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是湖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970.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70.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本年)较去年增加310.75万元,主要是增人增资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970.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60万元,卫生健康15575.35万元,住房保障135万元。支出(本年)较去年增加310.75万元,主要是新进人员增加的人员经费239.2万元和公用经费71.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970.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万元,占1.6 %;卫生健康支出15575.35万元,占97.5 %;住房保障支出135万元,占0.9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83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135.3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信息化建设支出12947万元,主要用于省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运行维护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方面;业务工作支出1110.35万元,主要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医疗保障管理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5万元,上升5%,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和人员调增。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1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 10万元,主要是今年工作计划减少公务出国(境)交流。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40万元,拟召开湖南省医疗保障工作、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宣贯、基金监管等会议,人数约1000人次,内容为传达湖南省医疗保障工作、业务工作布置交流、小型座谈会等;培训费预算139万元,拟开展全省医疗保障政策培训班、DIP及DRG培训班、医保业务培训班、全省基金监管培训班、全省医保法治培训班及其他专题业务培训班,人数3850人次,内容为对医保政策进行培训交流及对医保各项业务进行专题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294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591.85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 2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97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万元,项目支出14135.3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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