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4]23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起草了《重庆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1月28日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局反映。
一、联系方式
电话:(023)88975727,电子邮箱:840674007@qq.com
二、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水星B4区重庆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邮政编码:400117)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