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州人社局发〔2016〕38号)、 关于修改《黔西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部分规定的通知(州人社局发〔2019〕13号)、2019年9月27日州医保局局务会会议纪要有关精神,经兴义市医疗保障局协议医药机构综合评估领导小组评估研究,决定对新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拟定点的2家医疗机构、13家零售药店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0年6月3日至9日
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兴义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股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受理电话:0859-3110216
特此公告
兴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