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山东瑞弘医药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换发许可证号为鲁AA535000225,同时该企业证号为鲁AA535000225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作废。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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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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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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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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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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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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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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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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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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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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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弘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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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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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除疫苗),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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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69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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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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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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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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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169号2号楼、烟台市福山区瑞福路1号东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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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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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AA5350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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