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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1 信息来源:查看

浙卫办〔2022〕18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健康发展的决定》等要求,为持续深化县域医共体改革,我委组织制定了《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试行)》和《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监测指标(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聚焦县域医共体“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核心体制机制,定期监测各地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进展和成效,科学评价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巩固和扩大县域医共体改革成效,进一步加快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二、评价对象和方式

(一)评价对象。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定期开展紧密程度评价,监测政策落实情况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成效。

(二)评价方式。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定性指标评价“一家人一盘棋一本账”改革落实情况,衡量县域医共体建设紧密程度;通过定量指标监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际成效。

三、工作流程

全省各县域医共体按照统一部署,通过信息化方式将评价资料报送省卫生健康委。报送评价资料分为两部分:一是政策设计与进展,包括当年出台的县域医共体改革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评价标准开展的自评结果和佐证资料。二是县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相关数据和进展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县域医共体报送资料进行复核与评价。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数据来源。县域医共体紧密程度评价标准和监测指标数据来自现有卫生健康统计报表、卫生财务报表、医保信息系统等。各地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强化数据质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二)加强评价指导。省卫生健康委加强对各地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的监测、指导与评价,每年对紧密程度评价结果进行通报。

(三)强化结果运用。评价结果与省财政补助资金、医院床位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审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等挂钩。各地要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推动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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