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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农合可报销全部基本药物
发布时间:2015/03/11 信息来源:查看
    为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指出,从4月1日起,将《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年版)》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这是该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自2013年以来的又一次重大增补,将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药品保障范围。
    《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目录(2014年版)》于2014年6月公布,目录内共有800种药物,包含520种国家基本药物和280种省级增补药物。2013年9月,该省将2012年版国家基药目录内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通知指出,将2014年版基药招标目录中药品、剂型全部纳入新农合县级、省(市州)级报销目录,报销 比例按照各统筹地区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执行。
    该省卫生计生委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乡村两级新农合药物报销目录正式按2014年版省级基药招标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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