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医发〔2020〕19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区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实施健康广西战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总结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3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全区107家二级公立医院纳入2019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委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范围(名单见附件1,二级公立中医医院〈含中医西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由自治区中医药局另行通知),按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评分细则进行考核(细则见附件2、3、4)。到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
二、重点任务
在落实《通知》三大重点任务的基础上,自治区将建立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化平台,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现场复核为辅,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自治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采用国家规定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的绩效考核指标由自治区中医药局另行制定。评分细则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要求进行修订。
三、考核程序
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时间节点为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一)医院自查自评。2020年8月,各公立医院完成2019年度医院绩效情况分析评估并上传相关数据。2021年起每年3月完成相关工作。
(二)省级年度考核。2020年12月完成2019年度考核,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2021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改和实施健康广西战略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8月底前,各市要制定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细则。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工作要求,组织落实本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各市自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平台或采用第三方服务系统,自治区不再建设统一考核平台。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由自治区中医药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各相关部门,探索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和结果共享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合理使用绩效考核结果,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二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整体提升。
五、结果应用
在提高绩效考核数据质量的基础上,逐步推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在广西的应用。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得分≥90分)、良好(80分≤得分<90分)、合格(60分≤得分<80分)、不合格(得分<60分)四个等次。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由各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二级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有关方面按程序进行严肃查处。考核结果将报送二级医院所属本级政府,并抄送本级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各二级公立医院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