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按照《山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等有关标准要求对山东意和长青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等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18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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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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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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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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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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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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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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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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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CB53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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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意和长青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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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兼审方药师;药学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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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娟;刘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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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明;张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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