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8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医疗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9-2020年河北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施方案(修订版)》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25日—11月29日。

  二、申报类别

  1.5T及以上MR、直线加速器。

  三、申报网址

  网上办理: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选择“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新办)”。

  窗口办理: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清路9号)东配楼一楼市场开办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四、相关说明

  (一)获得配置指标的医疗机构必须在18个月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并办理配置证副本,逾期不办证的,将收回配置指标。

  (二)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告知承诺制。社会办医疗机构在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时,可自愿选择实行告知承诺。实行告知承诺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1)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3)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告知承诺书。

  实行告知承诺的医疗机构取得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18个月内需提交以下有关材料:(1)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采购合同、采购发票、验收合格证明的复印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信息登记表;(2)具备配置设备所需的相应技术条件、配套设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能力的书面文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有申报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需求且符合配置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二)医疗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关于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有关政策,严格遵守配置规定和要求。要依据配置准入条件,根据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服务量、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等因素,认真研究论证申报设备的类别和档次,选配适宜设备。严禁盲目攀高、超标准配置。

  (三)医疗机构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提供有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瞒报相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0311—66635311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