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韶关、梅州、汕尾、东莞、揭阳市医改办: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的意见》(粤府办〔2018〕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医院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6号)有关要求和我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有关工作精神,高水平医院应率先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优先纳入省试点医院。
经研究,省医改办决定将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等12家广东省第二期高水平医院新增为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名单详见附件)。各试点医院所在地市医改办要加大对试点医院的支持力度,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改革环境,指导试点医院建立健全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符合实际的试点工作方案,并按照粤卫函〔2019〕319号文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各项重点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试点医院所在地医改办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试点医院工作方案及试点医院牵头人、联系人(要求详见粤卫函〔2019〕319号文)报我办备案。
联系人:洪令瑶,联系电话:020-83882126,传真:020-83885345,电子邮箱:wsjkw_tgc@gd.gov.cn。
广东省医改办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