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300号)要求,现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
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选择本辖区内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乡镇卫生院 、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个村卫生室按附表1组织填报相关信息,并按附表2汇总统计。将附表1、附表2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电话:0971-8251379
电子邮箱:yaozhengchu8251379@163.com
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