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市医保中心召开全市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业务核查指引和规范治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市医保中心朱永胜主持会议,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林庆禄、各科室、各县区医保分中心和市城乡居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强调,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业务核查指引(2024版)要求,聚焦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基金收支及运行、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疾病保障待遇认定及支付管理、费用审核及协议处理、异地就医结算等重点领域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等六个方面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各部门要认识到医保经办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成效。二是要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隐瞒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