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云浮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现就该文件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制定文件?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275号)要求,优化整合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其子项目,制定政府指导价,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从2024年12月30日起实施。因此,必须要制定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2.文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文件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明确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政府指导价。根据粤医保函〔2024〕275号文规定,结合我市定价原则,制定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23个子项)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详见附件1)。价格调整后,除3个子项目按省文件规定保持不变外,其它10个项目(20个子项目)三级医院价格标准下降幅度从8.78%到64.57%,二级医院价格标准下降幅度从9.06%到64.68%,一级医院价格标准下降幅度从8.95%到64.55%。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在执行《云浮市“糖类抗原测定”等检验类项目价格表》时,只能等于或低于该价格标准,不得高于该价格标准。二是治理要求。明确辖区医疗保障局按规定做好政策落实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项目和价格执行的指导监督。关注治理后项目服务量和总费用变化情况,防范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防止设备耗材迭代后以申报新增项目等形式变相回潮。医疗机构同类可替代项目服务量激增的情况,医保部门将按规定严格查处。
3.执行文件后有哪些影响?
答: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对原有项目的优化整合。省医疗保障局通过成本调查,制定政府指导价,我市属省定的第三价区,按照定价原则制定我市的政府指导价,价格标准更合理。将糖类抗原测定等10项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费用减低,可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4.文件的适用对象是哪些?
答:文件适用医疗机构对患者的收费,以及群众。
云浮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