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湖北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开展核查工作对降低药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用药安全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做好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的宣传工作。加强与药品生产企业的沟通,动员生产企业配合做好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的核查工作。
二、各市州局要建立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及处方等资料档案,作为日常监管、现场核查及企业变更的依据。
三、药品生产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所生产的药品质量负责,必须按照要求如实申报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情况。凡隐瞒事实,不如实申报生产工艺和处方,或者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仍不按规定提交药品注册补充申请的,一经发现要坚决查处。
在开展核查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药品安全监管处联系。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