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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保局创新打造基金监管“厦门经验”
发布时间:2025/03/28 信息来源:查看

    近年来,厦门市医保局坚持源头治理、守正创新,紧盯基金使用全过程,实现关口前移闭环管理,守好群众“救命钱”,相关做法获国家医保局批示肯定。一是制度为基,事前强治理。针对以往定点机构“小、散、多”无序增长和恶性竞争的难题,在全国率先出台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发展规划,优化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实现源头治理。改革后,定点医药机构年均增长率由之前的39.2%下降至0.8%。并在全国率先出台系列监管制度,组建一支1000余人的院端医保管理队伍,强化机构使用基金的主体责任。二是精细为策,事中强纠偏。成立全国首家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应用中心,以追溯码“唯一性”从源头破解“回流药、倒卖药”等治理顽疾。建立医保费用审核部门和三级协同监管体系,在机构收费处、取药处等关键处安装监控终端12000余个,实现7×24小时全覆盖监控,在全国率先打造智能监控平台,完善4大类近1万条智能审核规则,严格医保费用事中审核,做到支付有理由,拒付有依据。三是规范为要,事后强监管。创新完善违规分类处置方式,建立基金运行风险“提醒函、约谈函、稽核函”三函机制,依托智能监控、数据分析筛查出的线索,进行发函提醒、约谈教育、稽核处置,做到靠前服务精准监管。按照“扯袖红脸常态化、违规轻处理多数化、严重处理少数化、解除协议个别化”分类处置原则,对机构进行协议管理,作出责令自查、限期整改、暂停预划拨等处理,将监管规则刚性化与监管方式柔性化有机贯通,实现抓早抓小、惩教结合。同时,推动基金监管由单一协议管理模式转向行政执法、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有机结合“新模式”,形成一案多查、一案多处、齐抓共管、联合惩戒的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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