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江苏省盐城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7 信息来源:查看

盐卫医政〔2019〕9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社事局,市直各医院:

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通知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通知的通知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21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