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参保人康复医疗需求,作为全省首批康复类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城市,马鞍山市医保局通过制度保障和迭代创新,持续深化改革试点工作,促进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缓解参保人康复治疗医疗费用压力。
一是强化管理,改革试点有方法。市医保部门通过建立准入退出和考核奖惩机制,强化试点医疗机构管理,激发试点医疗机构积极性。每年度根据申请试点纸质材料及现场核查情况认定新增试点医疗机构,并对已试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复审。实行年度分值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基金实际支付比例,并建立激励措施,提高当年度取得康复类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资格的试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支付比例。目前,马鞍山市共有6家康复类住院按床日付费试点医疗机构。
二是优化制度,改革试点有成效。结合省级试点要求和本地工作特色,确定15个按床日付费病种和4个逐步纳入按床日付费的监测病种,持续将更多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同时,根据康复诊疗实际,调整付费模式和付费标准,并明确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情形,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2024年度,马鞍山市参保职工人均医疗费用13284.37元,同比下降10.1%,人均医保基金支付11735.45元,同比下降10.08%;参保居民人均医疗费用13863.39元,同比下降8.89%,人均医保基金支付10732.39元,同比下降8.07%,有效缓解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压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是创新机制,改革试点有亮点。探索三级医院早期康复介入、心肺疾病康复等康复亚专科医保支付管理,马鞍山市开展早期康复付费和心肺康复付费试点,通过康复类疾病按床日付费和DRG付费相结合的方式,对适合早期康复和心肺康复治疗的康复类项目统一按DRG付费管理,进一步满足参保人员康复医疗需求,提升康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目前,全市共有4家早期康复试点医疗机构和1家心肺康复试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