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我委依申请拟设置1所医疗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示如下:
西安永庆医院
1.类 别: 三级综合医院
2.选 址: 西安市凤城四路以南、永庆路以东、三四路之间规划路以北
3.设置单位:西安永庆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保山
5.所有制形式:私人
6.经营性质:营利性
7.床位:510张
8.服务对象:社会
9.诊疗科目:全科医学科专业、重症医学科专业、急诊医学科专业、内科专业(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内科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科专业)、外科专业(普外科专业、胸外科专业、神经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科专业、眼耳喉鼻科专业、口腔科专业、皮肤科专业、精神心理科专业、麻醉科专业、康复医学科专业、疼痛科专业、肿瘤科专业、儿科专业、新生儿科专业、儿童保健科专业、计划生育学专业、优生学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专业、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医学检验科专业、医学影像科专业(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病理科、中医科、肛肠科专业。
10. 投资总额(人民币):55000万元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反映。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
电话: 029-86787676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