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卫发〔2022〕1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区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桂发〔2022〕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8个部门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 审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 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中医药管理局 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日
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在全区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全区各级医院延伸,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医院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健康保障。
(二)主要目标。立足于实现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在全区推进以“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为主要目标的清廉医院建设,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现代医院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更加清正廉明,院风更加清朗向上,医风更加清新爽朗,行风更加清明纯净,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全面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两个维护”,营造清正党风。
1.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医院党的建设的根本,持续深化党员干部忠诚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以“两个维护”为最高政治准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范政治生活、涵养政治文化、净化政治生态,坚定信仰信念信心,着力提升全区各级医院领导班子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
2.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各级医院党组织会议第一内容,把研究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作为第一议题,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干部职工自觉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常态学、道德讲堂灵活学等方式,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深化政治监督。聚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推动政治责任落实。紧扣壮美广西建设“1+1+4+3+N”目标任务体系、“553384”系列工作要求,紧扣统筹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政治监督动态清单,健全整改督查问责机制,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督促全区医院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感恩奋进、砥砺前行。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好党员民主评议,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等制度。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整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培育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更加和谐的医患关系。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牢记“五个必须”,坚决防止和治理“七个有之”。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净化党员干部朋友圈,坚决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旗帜鲜明同一切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永葆干事创业精气神,在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中勇做探路者、闯关人、实干家。
(二)聚焦体系提升,营造清朗院风。
6.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广西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的各环节。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挥医院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突出党支部主体作用,医院内设机构党支部要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对党员的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参与内设机构重大问题的决策。
7.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健全干部政治素质识别机制。坚持“凡提四必”,规范酝酿动议,落实廉政意见“双签字”规定。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强化对“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领导干部选任责任的倒查追究,坚决查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实重点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扣好廉洁从医第一粒扣子。健全科学评价干部政绩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及时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大力选拔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重实干的优秀干部。完善人才使用和引进管理办法,建立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坚持正向激励和惩处问责并举,推动形成支持实干者、保护担当者、鞭策后进者的鲜明导向。
8.深入推进依法治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意识,全力构建法治建设体系,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把法治建设纳入医院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完善有关制度,健全以章程为统领的现代医院管理体系,不断建立完善医院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各项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健全法治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广大干部职工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医院管理法治化进程。持续开展全面依法治院工作,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和标杆效应,为促进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9.建立健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 “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医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和领导干部兼职任职有关规定,狠抓制度执行,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落实医院党组织履行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和医院纪检机构监督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强化对班子成员监督、教育和提醒。推行对医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网格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身边人”监督“身边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对“小微权力”“潜规则”“微腐败”问题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审计监督,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实行公立医院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0.规范医院运行体系。严格执行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医护人员价格行为内部约束机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相匹配、与人民群众承受力相协调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提升资金质效。建立健全财务管理、逐级明确审批和审批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单位内部有关预算、成本、资产、内控、运营等全过程管理的制度体系。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完善采购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重点完善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采购管理与监督机制。严厉打击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和商业贿赂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和规范行医,全面构建“亲清”型廉洁规范的医商关系。
(三)聚焦医德培育,营造清新医风。
11.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紧紧围绕《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要求,主动对照“十严禁”,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持续改进各项服务流程、服务措施,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重点加强对抗生素、辅助性和营养性用药的监管。加强耗材管理,重点加强对高值耗材和一次性耗材使用管理。加强合理检验检查管理,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定期开展处方点评,建立药品、耗材的跟踪监控,坚持实行医药代表来访登记管理,严禁医药代表违规到医疗场所推销产品,完善和落实重点单位代表廉洁承诺制度和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等制度。指导医务人员使用适宜技术和药物因病施治,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12.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医疗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职责。持续开展医疗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强化医疗安全意识,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对医疗技术事前事中事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实验室安全等重点技术、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高对医疗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提升医疗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医疗安全,切实维护患者权益。持续优化诊疗流程和诊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13.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开展爱岗敬业职业精神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制定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和医德档案。将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薪酬待遇、定期考核等个人切身利益直接挂钩,增强考评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加大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培训力度,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强化医德医风监管,完善各项奖惩机制,由点及面,对标比照、比学赶超,逐级逐层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14.强化以案促改促治。立足卫生健康领域,全方位、多维度、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编印《广西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善用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钟长鸣。重点做好查案“后半篇”文章,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做好以案促改促治工作,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对照剖析,认真查找在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和党员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纠正,深化制度建设,抓好制度执行,堵塞管理漏洞,完善长效机制,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15.加强清廉文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加大法律法规、党纪条规、行业规章制度等的学习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发展积极健康清廉文化,引领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全体医务人员遵纪守法守责意识。开展清廉系列活动,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工作,运用现代网络传播技术,积极传播廉洁理念,拓展清廉文化阵地,在全行业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积极开展清廉文化进医院、进科室活动,弘扬高尚医德医风,发挥榜样的力量,激发正能量,营造全行业“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崇廉尚洁氛围,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
(四)聚焦行业整治,营造清明行风。
16.全面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及时处置问题,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医保检查等工作安排,督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定完善落实《九项准则》的院内规范。将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作为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岗前教育、业务培训、入职晋升前培训等各级各类执业培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所有医务人员行为规范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对照《九项准则》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做好一次自查自纠,开展一次廉洁承诺,组织一次知识竞赛,开展一次谈学习体会,出版一期专题版报),把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落实长效机制。
17.加强全过程全要素监管。进一步健全医院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将行风建设纳入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每两年对14个设区市进行全覆盖督察,压紧压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有序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逐步完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系统在线申报、分级审核、部门共享机制,2022年底前覆盖所有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完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非法医疗美容服务、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和以及以捐赠、合作、借用等名义进行设备投放的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监管医疗机构落实药品、耗材采购制度等情况。通过深挖“大处方”等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18.深入开展纠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重点纠治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深入排查,施行集中整改,进一步推动各级医院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利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勇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19.开展社会办医综合整治。把深入开展社会办医乱象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清廉医院建设工作重要抓手,持续深入开展社会办医医疗及医疗保健乱象的专项监督检查,促进社会办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办医医疗乱象的案件查处,查处社会办医医疗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坚决查处诱导消费和不合理诊疗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提高全区社会办医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0.加强行业社会监管。强化对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研究分析,探索制定规范管理和监控等长效机制,堵塞监管空白漏洞。加快推进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机制,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实现行业监管长治长效。强化与政法机关和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行业清源”行动,严肃查处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内的违规营销行为。开展医疗领域互联网广告整治,切实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执业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审计厅、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药监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等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全区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开展。各级各部门要承担起领导和督促本级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开展“抓书记、书记抓”,建立工作载体,分类、分区域、分层次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医院党组织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订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取得实效,切实做到清廉医院建设与医疗业务工作相结合,两不误、双促进。各级部门和医院党组织把清廉医院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把清廉医院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合责任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各级各类医院要重视清廉医院建设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医院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效。通过正向宣传提升群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突出医疗行业特色、注重清廉文化的营造和宣传。大力宣传行业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弘扬新时代职业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讲好卫生健康行业故事,注重发现勤廉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广泛营造声势,提高群众参与度,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纵深发展。
本方案在实施中,可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和清廉广西建设纵深推进实际情况,适当完善和调整。
请各设区市、区直医疗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4月20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清廉医院建设工作专班(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大楼1209号房;联系电话:0771-2816600;邮箱:wjwjzb@wsjkw.gxz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