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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5/02/21 信息来源:查看

    一、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我市在全市推行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自2025年3月起全面实现即时结算,各级医保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合规医药费用,自申报截止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基金拨付工作。

    二、医保基金即时结算改革的范围是什么?

    基本医保基金即时结算范围涵盖我市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包括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生育、药店购药等联网结算医药费用。

    三、如何实现医保基金即时结算?

    我市通过统一规范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费用申报、审核结算、费用拨付各环节时间节点,进一步压缩结算周期,提升结算效率,确保自定点医药机构申报截止次日到医保基金拨付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全面实现即时结算。

    四、医保基金即时结算各环节具体时间节点是什么?

    1.费用申报时间节点。定点医药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上月结算的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上传、对账、费用申报等工作,住院医疗费申报截止日期为每月14日,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生育医疗费等申报截止日期为每月9日。

    2.审核结算时间节点。医保经办机构自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费用申报截止次日起开始进行月度医疗费受理及费用审核,于每月23日前完成全部医疗费用结算,生成结算单据,提报财务部门。  

    3.费用拨付时间节点。财务部门接收业务部门提报的结算单据后及时拨付,每月27日前完成全部医疗费用拨付工作,实现当月申报、当月结算、当月拨付。

    上述时间节点涉及节假日的,顺延至下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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