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
根据《福建省审计厅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闽审社调报〔2022〕3号),经核实,你单位存在将药品长春西汀违规纳入医保结算的情形。根据《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十九条、三十条和五十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追回违规费用29956.81元的处理。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你单位可提请省医保局协调处理,也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协调处理、复议、诉讼期间,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