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延康诊所(个体工商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根据2025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安排,省级检查组于2025年7月对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延康诊所(个体工商户)开展医保基金飞行检查,发现该诊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超限制用药并纳入门诊统筹报销。如:违反临床用药规范,超药品目录限制使用生脉注射液、黄芪注射液、血塞通注射液、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需具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资质或有明确适应症的药品,并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2.超范围执业。如:医生超执业范围开具中药处方(“桃仁、白术、黄芪”等中药配方颗粒)并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宜宾市翠屏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宜宾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4年版)》,对该诊所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整改;2.责令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违约金。
二、宜宾市高县参保人刘某贵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刘某贵利用他人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通过网络平台等渠道实施医保套现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案例。
根据高县人民检察院向高县医疗保障局移送刘某贵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的线索,高县医疗保障局经过调查,发现刘某贵系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023年8月至2024年5月,刘某贵在高县、绵阳等地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寻找有套现需求的参保人,再利用参保人医保电子凭证向网络搜索到的药店刷卡购买东阿阿胶、安宫牛黄丸、片仔癀等药品,最后将购买的药品销售给网络搜索到的药品回收商,完成医保套现,扣除与参保人约定金额后,从中赚取差价获取个人非法利益,上述违法行为共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14698元。高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对参保人刘某贵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刘某贵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暂停刘某贵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3.责令刘某贵退回医疗保障基金14698元并行政处罚29396元。